国家卫健委 11 月 3 日的一份提案答复里,把长期处方的边界写清楚了:诊断明确、病情控制平稳,需要长期吃药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以开到 12 周。
消息传出来,很多人的理解是"以后半年跑一次医院就行"。这个理解偏了。
12 周不是人人都能开
三个前提,缺一条都开不出来。
第一条是诊断明确。有明确的诊断依据,病历里有记录,检查结果对得上。只是"血压有点高"没确诊的,不算。
第二条是病情控制平稳。近几个月指标稳定,没有调整过方案,没有出现并发症或急性发作。刚换药的人不算,刚加量的不算,刚出院的也不算。
第三条是用药方案稳定。吃的哪几种药,每种多少毫克,一天几次,已经固定下来,不需要医生反复调整。
除了患者这端,还有医生那端。首诊开长期处方的医师要有相应资质,一般是中级以上职称;一些地方要求首次开长期处方在二级以上医院或者基层的主任医师门诊完成,之后可以在基层续开。
能开多长?最长12周。各地执行细则不同,有的地方把上限设成 8 周,有的对特定病种才放宽。具体能不能开,问接诊医生最快。
哪些药可以,哪些药不行
可以开长期处方的,通常是治疗方案稳定、安全性好,不需要频繁监测的慢病用药。高血压的降压药、2 型糖尿病的口服降糖药、慢阻肺的吸入制剂,都在常见范围内。
不行的有几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行,医疗用毒性药品也不行。需要定期监测血药浓度或肝肾功能、剂量随时可能调整的药,一般也不开这么长。
抗生素不属于长期处方范畴。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需要评估,多数地方要求缩短处方周期。
还有一类容易被忽略:近期刚上市的谈判药、需要特殊储存条件的生物制剂。这类药的处方周期通常按说明书和医保规定来,不能套用长期处方的规则。
药在不在基层目录里,是另一道坎。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目录比大医院窄,同样的通用名,可能只有某一个厂家的某一个规格。
缺药了,登记之后去哪儿取
答复里提到,基层要配好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慢阻肺这三类慢病的常用药品,缺药走缺药登记,由配送补齐。
流程大致是这样:在基层就诊时提出用药需求,机构登记;由医联体内的上级医院或者配送企业调拨;到货后通知患者,凭处方取药。
有的地方把配送做到了家。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在签约家庭医生那里登记,药品由配送企业送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指定药店。
时间上要有预期。登记到到货,快的三五天,慢的两三周。急用的药别等配送,先按原处方少量开。
医联体在这个环节起的作用不小。紧密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和基层机构共享用药目录,处方可以流转,患者在基层就能拿到上级医院开的药。
答复还提到,上级医院要在基层开设常见病慢性病门诊,专家团队的普通门诊向基层延伸,力争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上级医院中高级职称人员长期派驻。这一条决定了基层能不能接得住长期处方的患者。
三个月不复诊,风险在哪
长期处方省的是跑腿,不是随访。
高血压患者服药期间可能出现电解质紊乱、肾功能变化,尤其是用利尿剂和 ACEI 类药物的。糖尿病患者要查糖化血红蛋白和尿微量白蛋白,眼底也要查。慢阻肺患者要复查肺功能。
这些检查三个月做一次是合理的节奏。处方开三个月,中间该查的还是要查。
有些变化不会自己冒出来。血压从 140 降到 120,患者感觉良好,可能不知道是药量偏大了,站起来会头晕。血糖控制得太严,老年人反而有低血糖风险。
长期处方还有个隐性风险:患者以为"药不变就不用去医院",把复查也省了。真出现并发症,发现得晚。
合理的做法是把复查和开药绑在一起。复诊时把正在吃的药都带上。到了第三个个月,先做检查,再续方。检查结果不正常,医生当场调方案。
异地居住的老人,可以在居住地基层机构就诊,凭原处方和病历续开。医保异地就医备案要提前办好,否则报销比例会打折。
常见问题FAQ
Q:我刚换了降压药,能开三个月的长期处方吗?
A:暂时不行。开长期处方要三条同时满足:诊断明确、病历里有依据;近几个月指标稳定,没调过方案、没出现并发症或急性发作;用药方案已经固定。刚换药、刚加量、刚出院的,都算方案未稳定,一般先按常规周期开,稳定之后再评估。另外各地细则不一样,有的地方上限只放到 8 周,问接诊医生最快。
Q:基层没有我吃的那个厂家的药,怎么办?
A:走缺药登记。在基层就诊时提出用药需求,机构登记,由医联体内的上级医院或者配送企业调拨,到货后通知患者凭处方取药。快的三五天,慢的两三周。急用的药别等配送,先按原处方少量开。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在签约家庭医生那里登记,有的地方能配送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指定药店。
引用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提案第 04213 号答复的函》(长期处方与基层用药),2026 年 11 月 3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2021 年 8 月。